伪造证件印章罪-经律师辩护,法院从轻处罚

来源:未知


王胜言律师团队接受家属委托,担任当事人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、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、伪造身份证件罪的辩护人。


该案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,判决当事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判处有期徒刑 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犯伪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,犯伪造身份证件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贰万元。


案件辩护过程中,团队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,梳理案件事实和各项证据,告知其庭审注意事项,开庭时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利的从轻辩护,提出当事人没有犯罪前科,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,本次犯罪涉及的参与行为时间短,社会危害较小,当事人认罪认罚请从轻减轻处罚。当事人系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困难,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的道路,请求法院从轻处罚。


案件判决后,当事人和家属认可该判决,并未提出上诉,对辩护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认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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